使徒信經 (Apostles’ Cree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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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使徒信經》是最簡短且在今日教會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篇
,全篇共十二條。據說在五旬節后,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傳道,
為確保真理的合一,臨行前制定了此信經,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
句,所以共有十二句。此說已不可考,但大部分人認為是后人根
據使徒所傳之道而寫成的,故稱《使徒信經》。最早曾在愛任紐
(Irenaeus, ca .130-c .200)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,但今日所呈
現之形式是大約于七世紀間形成的。
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制定的。在早期教會中,信徒
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,即以此信經為準則。
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,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
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。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,信徒皆秘密地信
守此信經,直至逼迫結束。而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則不可
考。也有人認為信經具有辯証的性質:撒伯流派(Sabellianism)
宣稱聖父、聖子、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;馬吉安(Marcion
,100-165)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;諾斯底派(Gnosticism)
不承認基督有身體;多納徒派(Donatism)不接納大公教會;
《使徒信經》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。
此信經可分為三段: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;第二段宣
認基督為神也為人,並承認其救贖之工;第三段宣認聖靈、大公
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。《使徒信經》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
,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,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,且至今仍為各宗
派所接納,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。
1. 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 創造天地的主。
2.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;
3. 因著聖靈感孕,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;
4.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在十字架上,受死,埋葬;
5. 降在陰間;第三天從死里復活;
6. 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
7. 將來必從那里降臨,審判活人,死人。
8. 我信聖靈;
9.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;我信聖徒相通;
10. 我信罪得赦免,
11. 我信身體復活;
12. 我信永生。阿們!
—Translated by Charles Chao (updated 1-25-20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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